连云港师专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设有内勤消防科、治安科、安全宣传教育科。
人员构成:
党委保卫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许苗堂
党委保卫工作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夏正宝
内勤与消防科科长:李长盛,科员:徐锡俊、王键
治安科科长:沈思军
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科科
长:李伟,科员:唐李川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校党委行政要求,起草、修订学校安全保卫、军事国防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军事国防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出校园车辆进行登记和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
五、做好学校涉及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工作,协助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六、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及时调处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及各类民事矛盾纠纷,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参与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开展防火、防震等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八、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排查整改消除消防隐患;
九、履行校园各类活动的安全监管,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外事活动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对全校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对各类临时展位摊位、横幅悬挂、海报张贴等加强审批和管理;
十一、负责在校师生集体户口办理,做好外来暂住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抓好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建设;
十三、加强安保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严格管理保安和校卫队,有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及巡逻、巡查;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