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 9:50:38 浏览量:2016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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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2023年以来,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时值岁末年初,师生复习考试、离校返乡、交通出行、走亲访友等诱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因素增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14 号)和《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连校安委办〔2023〕14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是社会关注焦点。各学院、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 的执行力,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坚决维护校园安全,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守好“第一责任线”,对本校安全稳定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稳定相关职责;各学院、部门要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场景、具体的点位、具体的人,自上而下、高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一)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冬、春季安全防范工作特点,聚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化品安全、校产校舍安全以及灾害天气等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各学院、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坚决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力抓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对现有消防设备设施做好维护,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定期对学校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内施工场所等重点区域,以及电梯、消防、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持续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深入细致排查治理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危化品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实现对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既有建筑安全排查
对校内在建项目持续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仔细排查学校房产外租安全防范工作及涉及“三合一”场所等。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与交通安全管理
强化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完好,及时更换不合格安保人员。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维护与管理工作,严查校内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违规违章使用情况,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六)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管理,严防学生管理“真空”。二级学院和相关教师应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基本信息,给予特别关注关爱。进一步有效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应急方案,加强家校协同,全力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全面排查学生心理状况,针对性开展分类疏导。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送医诊治,避免学生自伤自杀情况发生。
三、加强宣教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学院、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以及学校近期关于冬春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各项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针对元旦、春节、寒假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 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实验室爆炸泄露、人员聚集踩踏、交通、食品卫生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面向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与逃生避险能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学院、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人员疏散、校园安全和消防演练,切实提升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心理辅导,做好帮扶关爱,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学生发生不良或极端行为。
各学院、部门要严格落实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校园安全动态,认真填报值班记录,确保通讯畅通。遇紧急、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校领导汇报,向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工作部值班室报告,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5817757;保卫工作部24小时值班电话:85825110(6610),门卫电话:85986113。
党委(校长)办公室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3年12月26日